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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
通讯员 梁学东
实习生 卫萌
5月26日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。会上介绍,全省法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审判特色机制,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品牌。
发布会
湖北各级法院开通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,实行优先分案、优先开庭、优先调判、优先送达的“四优先”制度。此外,湖北高院与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协商,在宜昌葛洲坝区、黄石西塞山区、鄂州鄂城区三家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城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涉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“三合一”模式。
全省法院在普遍推行“圆桌审判”模式的基础上,将心理辅导、庭审教育、判后寄语等工作方法融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流程。襄阳、荆州等地法院构建“庭前+庭中+庭后”三位一体全程教育模式,黄石、咸宁等地法院与妇联、院校共建“司法+心理”团队,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等多地法院将“法官寄语”引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判决。
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方面,湖北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更好地接受教育改造和顺利回归社会。
此外,全省各地法院立足实际和群众需求,结合当地特点,探索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品牌。黄冈中院与黄冈中学共同打造“启明法学课堂”,通城县法院将家庭教育课堂搬进大山深处,红安县法院开展以“红色”法治教育为主的“法学课堂”,云梦县法院创建“五心”工作法,宜城法院“爱心妈妈”呵护未成年人成长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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